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2日在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伟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2009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实现了新的发展。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针对治安稳定面临的新形势、刑事犯罪的新情况和社会矛盾的新特点,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93件124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62件84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68件127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03件1228人。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367件550人,提起公诉411件631人。对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对重特大案件坚持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安徽籍特大系列团伙盗窃案,涉案犯罪嫌疑人近百名,在郑州市35个都市村庄连续盗窃作案上千起。我院提前介入此案后,积极引导侦查工作,及时完善证据材料,依法快捕快诉,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对轻微刑事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该严则严,又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对群体性事件中出现的犯罪案件,坚持打击少数,教育挽救多数,防止因扩大打击面而激化矛盾;对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84人;对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5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批捕人数和起诉人数同比下降42.9%和29.3%。
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全面实行电话接访、网上接访、视频接访和下访巡访等便民措施,不断完善首办责任制、点名接访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全年共依法办理群众信访146件次。积极推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涉检信访的分析研判和矛盾排查,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清理化解,通过依法处理、教育疏导、救助救济,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一年来,我院处理的7起涉检信访案件,全部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无一发生赴省进京上访。
二、深入查办职务犯罪,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9件2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5件17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着力深挖窝案串案,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5件,其中涉嫌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和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案件10件,涉案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3件,100万元以上的2件;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国家工作人员3人,其中在国家机关担任实职的2人。
着力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查办发生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就学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其中查办重点工程建设、房地产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4件5人,发生在社会保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3件3人,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2件2人,教育就业领域职务犯罪2件3人。在办案工作中,注重帮助解决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计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妥善化解和减少了因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行政管理、执法执纪和其他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手预防等制度,努力构建共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格局。加强对重大公共投资和重点工程项目的犯罪预防,先后对农村饮水工程、园区道路建设以及粮食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补贴等进行了跟踪监督。注重结合职务犯罪发案的特点、规律,主动深入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切实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等诉讼环节的监督力度,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刑事立案监督中,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人;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8人,追加起诉17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01人,不起诉59人;积极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查找和解决履行监督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水平。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充分履行民行检察职能,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结合,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件,立案审查3件。对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经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经审查认为正确的,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积极探索涉案公证文书效力审查制度,加强对涉案公证文书的合法性审查,这一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创新经验转发推广。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认真履行监所检察职责,办理被监管人员和社会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7件8人,立案查办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1件1人。加强对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的监督,采取逐人登记、逐案审查的方式,共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475人。积极开展核查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问题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基础工作薄弱、监管考察不力等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了纠正意见。深入开展打击“牢头狱霸”、“所王所霸”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在押人员的人权保障,确保了监管秩序稳定。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注重以党建带动和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廉洁高效、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及时调整充实了6名班子成员,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坚持党组学习例会制度,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完善领导干部轮训机制,组织班子成员分批次参加清华大学和省院举办的“领导干部素能提升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驾驭全局能力、务实创新能力和决策执行能力;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班子整体始终保持了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良好局面。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了深化“大学习、大讨论”、“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做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拥护者、积极践行者和忠实捍卫者,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检察官法,严格执行新进人员岗前培训、检察官择优选任制度,有6名新进人员参加岗前培训,5名检委会委员和7名检察员通过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广泛开展以提高司法技能为核心的业务培训,共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培训班9期,培训各类检察人员110名;鼓励支持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教育,有15名干警参加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习;高度重视在职人员司法考试备考工作,6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汇报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工作的决议、决定和要求,紧紧依靠区委、人大的支持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邀请129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了检察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监督标准和监督程序,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全年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职务犯罪案件2件。充实完善检务公开内容,对刑事案件的程序性内容全部公开,实行案件管理“阳光”操作;开设检察网站和检察长信箱,及时公布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进展情况;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我院再次被省院授予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基层检察院”,38个集体和44名干警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记功表彰,涌现出了以“全省十佳反贪局长”蒙凡、“全市十大杰出检察官”李红燕为代表的一批公正执法的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依法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真诚关怀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地感谢!
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有不少问题:一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法律监督工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果;二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监督的效果还不够好;三是检察人员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运用法律同犯罪作斗争的本领还不够强;四是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与繁重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六、以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推进2010年的检察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的关键之年。根据上级领导机关的工作部署, 2010年我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上述工作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完善维稳工作机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防止和减少涉检信访发生。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和宣传咨询,推进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切实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坚持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司法不公不廉的监督。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机关的价值追求,让人民群众从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个诉求、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公信力。
(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提高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努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工业立区、三产兴区、教育强区”的战略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中原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李伟杰检察长在中原区第十四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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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们认真听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