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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办案安全

发布日期:2010-4-12   来源  作者张月华  点击数261   字体大小:[   ]

 47上午,全市司法警察工作会议在郑州市院14楼举行。各基层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大队长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召开主要是贯彻高检院2010年司法警察工作意见,传达全省司法警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法警队伍规范化建设、办案工作区的设置和使用管理及安全履职等方面开展,会议上市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同各基层院法警大队长签订了《办案安全责任书》。此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从制度上保障办案安全,防止和克服图形式、走过场等问题,形成人人有责、专人专责的局面,做到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万无一失。

 会议结束后,我院法警大队迅速落实全市法警工作会议精神,立即将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位法警,通过学习该会议精神大家牢固树立起办案安全重于一切的观念,在实际工作中要将办案安全工作置于各项工作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一要强化安全意识。工作中严格按照市院要求,实行“一证”、“两登记”、“五项制度”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司法警察服务办案,确保在警务环节不发生办案责任事故。

  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司法警察在参与办案中要实行“一案一派警”制度,案件结束后开展“一案一小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思考、一案一提高”四个一活动,摸清参与协助保障办案的内在规律,认真把握事故易发、高发时间、地点和环节,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提高法警执法能力,增强安全防范责任意识。

 三要定期对办案工作区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和整改活动,有效消除各种办案安全隐患,切实防止发生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逃跑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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