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凡,女,蒙古族,196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开始从事检察工作,现任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蒙凡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奋发进取,秉公执法,无私奉献,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不畏疾病,坚持在反贪第一线,成为政法干线的又一杰出代表。先后获得70多项个人荣誉,被郑州市人大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2004年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干警”,2006年被评为郑州市检察机关“十大杰出检察官”,2007年被河南省总工会评为“河南省女职工标兵”,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先进个人”,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十佳反贪局长”。为此,经区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区政法干警中开展向蒙凡同志学习活动。
蒙凡同志1985年参加工作时只有高中文化程度,20多年来,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学习,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凭着锲而不舍的意志力,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挚爱,先后取得大专和本科文凭,并最终拿到了刑法学研究生学历,而这是在家庭和事业的双重压力下实现的。随着她的学历提升,她也逐步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并最终成为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副检察长。
蒙凡同志热爱检察事业,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办案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不让有罪的人逃避法律制裁,不让无罪的人受到法律追究,始终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她在批捕科工作时,每年办理批捕、不批捕案件近百起数百人,错误率为0;1997年到起诉科工作以后,每年审查起诉案件五六十起,无论案件大小,她都认真对待,一丝不苟,经她手审查的案件有1500余案3000余人,法定期限内审结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到了100%。
蒙凡同志得的是一种少见的眼部疾病,眼底常常出血。医疗专家说,这种病需要多休息,不能熬夜;而且不能戴隐形眼镜。这两条蒙凡都无法落实。只要上案子,一个反贪局长不可能睡上安稳觉,在办理李明学案件中,她曾和她的反贪战友们奋战在一线七天七夜,平均每天只休息两三个小时。至于外出抓捕犯罪嫌疑人,要蹲点守候,甚至与嫌疑人动手过招,戴框架眼镜是不方便的。领导和同志们多次劝她要保重身体,但为了她挚爱的检察事业,她继续加班加点地工作。就这样,一拖再拖,又拿不出整块的时间治疗,她的眼病成了痼疾。她用自己的健康换来了反贪工作的业绩,几年来,她所在的中原区检察院反贪局,一直是全市、乃至全省反贪标兵,2007年,她带领的反贪局获得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
蒙凡同志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为情所惑,不为利所诱。她为自己设定“三不”:说情不准、请吃不到、送礼不要。曾有一次她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家人先后托她的亲戚、朋友多人找她说情送礼,她一一拒绝,面对亲友的责问,她说了一句话:“人情不能违背原则,金钱不能买卖法律”,这句话后来成了她的座右铭。她已记不清自己拒贿过多少次,她说:“清贫不是耻辱,可一旦自己有了贪念,我就再也无法直起腰来反贪。”她用她的行为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树立起了新时期检察干警的风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