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三个代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雁玲
在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被写进《宪法》。“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站在世纪之交的历史高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着眼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继承历史,立足现在,前瞻未来作出的精辟论断,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是新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导思想。它不仅回答了在充满机遇和挑战的21世纪,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而且也为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纪检监察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只有自觉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做先进社会生产力的推动者,做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捍卫者,做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者,真正把“三个代表”的思想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工作进展。
一、坚持发展先进生产力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纠正不正之风和消除腐败现象的基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说到底是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自觉适应,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自然协调,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层面上的自我完善和自我改造。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一定意义上说正是代表落后的生产力,是落后的生产力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层面上的反映。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就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推进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腐败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
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为发展先进生产力服务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担当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的神圣使命,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保护意识。要着眼于制度创新,清除一切发展先进生产力的障碍。包括陈旧过时的经济体制、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也包括对不适用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及时清理。要把“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作为判断是非的根本标准,积极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进步营造良好环境。
二、坚持发展先进文化,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保证发展先进生产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基础,但并不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就会自动消失、自然灭亡。即使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我们如果放弃了反腐倡廉的主观努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也不会自生自灭。所以,我们必须在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同时,大力加强先进文化建设。
与先进文化相反的是落后腐朽的文化。落后腐朽的文化是腐败滋生的温床和土壤。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先进文化建设“不到位”的表现。落后腐朽的文化在思想源头上直接滋生和助长腐败,诸如“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思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思想,“升官发财,光宗耀祖”的思想,“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思想,等等,作为旧制度在新的社会形态中的思想残留,对反腐倡廉产生消极作用,阻碍着反腐败的进程。因此,反腐败是一个不断摆脱落后腐朽文化束缚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先进文化荡涤落后腐朽文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我们只有始终坚持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沿着这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要强化思想道德教育,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按照《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纲要》的要求,大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不断坚持和弘扬先进的、传统的思想道德,不断摒弃和荡涤落后的、腐朽的思想,从而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拒腐防变筑起牢固的思想上的“钢铁长城”。要强化理想教育,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对崇高理想的执着追求,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只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才能焕发出高度的革命热情,才能具有坚强的革命意志,才能把个人的一生同党的整个事业联系起来,自觉地抵制剥削队伍腐朽思想的侵蚀,全心全意的为党和人民工作。要不断地进行法纪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逐渐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转变成内在的自觉,使他们对遵纪守法不只是迫于违法乱纪必受惩治的恐惧,更重要的是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法制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知道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做是错误的,将自己的言行自觉规范在法律的要求中,防止和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和滋生。要坚持抓好“两个务必”教育,使党员干部永远保持艰苦奋斗和谦虚谨慎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三、坚持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归宿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出发点和归宿,要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观点的根本利益,就要把这一“出发点”和“归宿”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忠诚卫士。
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历来代表小团体和腐败分子的个人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历来受到最广大人民的深恶痛绝和坚决反对。因此,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直接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也最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标准,义不容辞地担当起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责任。首先,要监督督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确保政令畅通,从根本上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当前,要把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放在首位,严肃查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拒不执行党的决策和部署行为,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其次,要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对因作风不实损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严肃查处。三是要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意见,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掌握和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洞察一些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特别是对群众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问题,要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的工作职能,对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