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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杰检察长在中原区第十四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报告

发布日期:2008-12-10   来源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伟杰  点击数691   字体大小:[   ]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2007126日在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伟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回顾
 
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责,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两严一创”、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活动,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强力推进“平安中原”、“和谐中原”建设,辖区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认真贯彻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行刑事诉讼流程办案电子化,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297件3154人,经审查批捕2099件2854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2136件306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892件2640人。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共审查逮捕上述三类案件犯罪嫌疑人1432件2062人,提起公诉1069件1511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决严惩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7件65人,提起公诉38件56人。注重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联系,不断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了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
——努力化解和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妥善把握批捕起诉条件,对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较小的,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确需提起公诉的,依法建议人民法院从宽处理,努力减少不和谐因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对群众的控告申诉、来信来访和涉法上访,实行首办责任制、预约接待制和检察长接待制,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依法受理,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耐心提供法律咨询,能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的,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二)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反腐倡廉深入开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长期任务,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2003年以来,我院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反腐查案职责,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8件8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1件 57人,渎职侵权案件27件2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
——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立案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4件,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20件,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8件,1000万元以上的1件;查处涉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国有公司企业人员21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2人,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1人。影响较大的案件有: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原经理李明学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郑州市环城快速路管理处原主任张建平、原副主任李柏兴等5人贪污贿赂窝案,郑州市烈士陵园原主任刘世强等3人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报装工程处原经理汪胜堂受贿案,须水镇铁炉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赵秋生贪污案。我院查办的在全省具有重大影响的李明学一案,涉及行贿单位60余家、行贿人70余名,遍布全国9个省30多个城市,侦查人员行程十万公里,获取证据材料上万份,查明李明学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006万元,李明学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27件27人,其中滥用职权案5件5人,玩忽职守案10件10人,徇私舞弊案10件10人,刑讯逼供案1件1人,其他1件1人。从中查处涉嫌犯罪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9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3人。须水镇原副镇长吴秋成在负责化工路以南、秦岭路以西13.49亩国有土地转让过程中,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29万余元国有土地转让费流失。我院以涉嫌玩忽职守对吴秋成立案查处,此案提起公诉后,吴秋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系统预防和重大工程专项预防,主动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漏防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在全省竖立了第一块预防职务犯罪户外公益广告,对教育、警示和保护干部,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4年12月,我院在交通、建筑、金融、电力、医药、教育等10个行业,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大型问卷调查,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和建议,为《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早日出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诉讼监督全面加强,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诉讼监督是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在诉讼监督中,始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努力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2件,通知侦查机关立案4件,侦查机关主动立案2件。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既重视追究遗罪漏犯,又注意防止冤及无辜。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40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19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66人;对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起诉32人。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了抗诉。
——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重点监督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裁判不公的案件,共受理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83件,经审查认为判决、裁定正确的,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我院在审查郑州隆华实业有限公司借贷纠纷系列申诉案时,发现16名原告中,有8名系伪造身份证明的虚假原告,遂依法建议提请抗诉,法院再审后分别裁定驳回起诉,使这8起虚假诉讼案最终得到公正处理。该案当年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依法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常年驻狱驻所检察,重点加强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监督。2003年以来,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活动,发现并纠正了31名服刑人员的刑期,取消了23名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资格,从中查办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案件3件。定期开展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不断完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地解决了对社会服刑人员监管不力问题。积极推行检察长狱内接待制度和特困服刑人员帮扶制度,牢固树立人权保障意识,尊重和保护在押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监管秩序的稳定。2006年6月,全国人大代表胡大白等17名人民监督员在郑州市监狱视察时,对我院驻狱检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整体素质日益提高。为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我院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促工作”的总体思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得到了新的提高。
——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积极抓好党组一班人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注重维护班子团结,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突出抓好班子的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勤修德、重自律、慎交友,正确行使检察职权,使班子成员真正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带头人,严格执法的模范,勤政廉政的表率。
——坚持抓好干警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忠诚、廉洁、执法、为民”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着力解决队伍与业务关联的突出问题,队伍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加强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积极引进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稳步提高,目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全院人数的88%,比2002年提高了29个百分点。2006年,我院共有4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通过人数及比率均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将检察文化建设融入队伍建设之中,定期举办摄影、书法、征文比赛,设立电子阅览室,开通对外网站,大力推广普通话,积极倡导文明礼仪。每月开展读好一本书、作好一首诗、唱好一支歌的“三个一”活动,每周举办一次“周末文化沙龙”,每天组织干警做工间操、练太极拳,不断丰富业余文化生活。通过开展文化育检活动,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显著提高。
(五)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检察事业要发展,党和人民是靠山。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是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在开展检察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指示,努力完成区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报告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虚心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及时反馈。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了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四年,是不平凡的四年,也是充满挑战的四年。四年中,我们经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困难,全院上下忍辱负重,知难而上,顽强拼搏,开拓进取,不仅摆脱了困境,而且重塑了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以《凤凰涅槃》、《是什么创造了欲火重生的奇迹》、《精美的石头会唱歌》、《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点滴绘和谐》为题,相继对我院作出了连续报道。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为此作出重要批示,对我院近年来呈现的良好工作局面给予了高度评价。由于工作成效显著,2003年以来,我院先后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100多项,多次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全市先进检察院,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我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示范窗口”,驻郑州市监狱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反贪局被河南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四年间,我院干警共受到上级机关记功和表彰200余人次,涌现了“郑州市绿城卫士”连中安、郑州市首届“十大杰出检察官”蒙凡等一大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中原区检察院,向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对我们的关心、支持和厚爱,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干警对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掌握不够,还不能迅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监督手段还不够有力;三是执法保障还不尽完善,经费紧缺的矛盾依然存在;四是缺乏高素质、高层次人才,队伍结构还不尽合理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领导、监督、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检察工作意见
 
今后五年,我区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总体要求,将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坚持把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把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以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工作的始终。
(二)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在贯彻“严打”方针经常性工作机制的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运用批捕起诉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认真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密切关注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新动向、新变化,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依法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涉及人民群众直接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不该立案而立案、有罪不究、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依法追捕追诉漏罪漏犯,对有罪判无罪、量刑不当的依法提出抗诉。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情况的监督,防止放纵犯罪。注重监督纠正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以及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继续推行运用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促进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五)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增强领导能力。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继续抓好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大力实施人才兴检战略,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检察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百折不挠的意志,求真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的精神,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工业强区目标、全面构建和谐中原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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