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1年1月15日在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伟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0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全面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落实“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三项重点工作总体格局,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68件465人,提起公诉525件862人。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紧紧围绕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69人,提起公诉624人。如李胜利等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大李村、中原水岸花木城及周边建筑工地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强行干预村级基层政权选举,影响恶劣,民愤极大。我院坚持提前介入,加快审查进度,依法快捕快诉,李胜利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6年,有效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五进千家行”大走访活动,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认真落实2010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建立视频接访系统,推行点名接访制度,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27件178次。严格落实“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息诉标准,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10件,信访积案结案率100%。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非羁押诉讼、量刑建议等制度,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对抗,增进了社会和谐。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把合理延伸检察职能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手段,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考察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建立矫正对象档案和管理台帐,175名矫正对象无一重新违法犯罪。积极探索青少年犯罪案件特殊审理机制,与司法局联合签署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法律援助的意见》,完善特别告知、社会调查、法律援助、亲情会见和延伸帮教制度,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管理。深入开展刑事犯罪和社情动态分析研判,及时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我院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被省检察院予以转发推广。
二、坚持惩防并举方针,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实际成效服务发展、取信于民。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0件2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5件18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着力深挖窝案串案,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5件,其中涉案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5件,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8件,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1件,100万元以上的1件;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5人,国有公司企业人员2人,国有事业单位人员4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人。
——注重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坚决查办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全年共查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领域侵害民生民权的职务犯罪10件12人。在执法办案中,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慎重对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定不移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严格办案纪律,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努力减少和消除负面影响,始终做到履行职责不忘全局,执法办案不忘发展。
——着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落实《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全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围绕“工业立区”战略实施,出台了《服务中原区跨越式发展重点工程建设的意见》,采取招投标现场监督、廉洁准入等措施,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主动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坚持预防关口前移,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份,开展预防调查7次,参与重点工程招投标监督12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00余次。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宣讲活动16次,受教育人数2000余人。
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有效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以监督保公正、促廉洁。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62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加逮捕17件21人;对不应当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21件163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起诉6件10人;对不应当起诉的,决定不起诉24件30人。加强对侦查办案活动中违法情况的监督,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健全完善预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实现了各诉讼环节零超期羁押。
——加强审判监督。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深化量刑建议工作。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和“百起案件”评查活动,重点监督纠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量刑不当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件4人。对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经审查认为确有不当的,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建议;认为判决、裁定正确的,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时,配合支持人民法院、基层组织依法进行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认真履行驻狱驻所检察职责,审查批捕被监管人和社会服刑人员重新犯罪1件1人,提起公诉7件7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探索建立监所检察独立监控系统,严格落实日常巡视检查、安全防范检查、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检察长狱内接待等制度。建立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采取逐人登记、逐案审查的方式,共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587人。组织开展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和劳教所安全管理大检查专项活动,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四、坚持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继续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公正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指导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等专项教育活动,认真落实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和素质考试等形式,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奠定了坚定的思想基础。
——着眼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大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建立领导干部轮训机制,组织班子成员分批次参加领导干部素能培训、专题研讨和考察交流等活动,提高统筹谋划检察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加强检委会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推行集体学习、专家咨询等制度,提高议事决策能力;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检务督查等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狠抓领导作风建设和领导方式转变,促进检察工作不断进步。
——大力开展专项教育培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落实全员培训计划,先后组织40余名干警接受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60余人次参与了舆情应对引导、群众工作能力等专题培训,480余人次参加了上级领导机关组织的“政法大讲堂”和“检察官大讲堂”;坚持把典型案例分析、一案一讲评作为岗位练兵的主要形式,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大力开展检察业务竞赛活动,6名干警在省、市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获奖,其中1名干警被授予全省“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高度重视司法考试备考工作,4名干警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继续保持了较高的通过率。
五、不断强化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抓好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人大请示报告制度。去年,我院向区委专题报告了近三年检察工作情况,在区情通报会上汇报了上半年检察工作,向区人大报告了加强改进公诉工作情况。积极邀请16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严格执行监督标准和监督程序,去年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职务犯罪案件10件12人。
——严格执法办案监督。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立案、决定逮捕案件备案制度和撤案、不起诉案件报批制度;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检察官执法档案,推行错案、安全事故、涉检信访案件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662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充实完善检务公开内容,对刑事案件的程序性内容全部公开,实行案件管理“阳光”操作;开设检察网站和检察长信箱,及时公布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进展情况;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百名检察民意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活动,认真倾听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检察工作发展较快的一年,我院被省检察院评为第二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接待室”,先后有26个集体和55名个人受到上级领导机关记功表彰。我院副检察长蒙凡的先进事迹被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领导批示,省、市检察院和市、区政法委分别作出向蒙凡同志学习的决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真诚关怀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式还存在与科学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科学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少数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谐意识不强;三是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还存在有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四是一些检察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不强,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五是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与繁重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也希望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监督、关心和支持。
2011年检察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大局,依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工业立区、三产兴区、教育强区”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继续深化、细化、实化措施,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
三是更加注重群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深入开展宗旨理念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始终把关注保障民生、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走进群众、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更好地树立检察机关爱民、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是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五是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违法问题的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侵权行为的监督。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六是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和争先创优活动,弘扬检察职业道德,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人民检察为人民,人民需要是检察工作的第一信号,人民满意是检察工作的最终目标。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纪念建党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创立80周年为契机,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